鸡西鸡东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5人公告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经鸡东县人民政府研究,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条件、统一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退伍军人招聘一线执勤类辅警50名(限男性)、面向社会招聘文职类辅警5名(限女性)。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3.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4年9月1日至2001年9月1日间出生,含当日)。 4.应聘文职类辅警岗位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应聘一线执勤类辅警岗位人员学历不限。 5.具有鸡东县行政区域内的户籍。 6.具有操作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较高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流利,无明显口吃,身体健康、无纹身、体态端正,无残疾。有较强的临场应变能力,能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适应八小时工作制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服从统一调配和指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治安、行政处罚或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军队(武装警察现役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过吸毒史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8.患有精神疾病或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9.其他不适合担任辅警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