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1455人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等法规政策,现就黑龙江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此次黑龙江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招录消防员1455名(定向招录退役士兵582名、公开招录社会青年873名),其中消防救援队伍855名(定向招录退役士兵342名、公开招录社会青年513名);森林消防队伍600名(定向招录退役士兵240名、公开招录社会青年360名)。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此次消防员招录从具有黑龙江省户籍或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录符合条件的适龄青年和退役士兵。具体条件为: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4年10月11日至2001年10月10日之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0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五)男性; (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 (八)具有良好的品行;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招录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从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0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唯一官方报名平台(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时,招录对象须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登录成功后,按照类别选择“退役士兵”或“社会青年”报名通道,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前,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和《报名须知》,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传。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须凭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在户籍所在地省份报名的,可根据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持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的,只可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省跨队伍”(志愿在本省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间进行调剂)、“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 招录对象可根据报考队伍类别,到相应的市(地)消防员招录工作点(以下简称招录点)咨询招录政策,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报考森林消防的招录对象可就近选取森林消防招录点。(各市地消防员招录点地址详见附件1)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须本人根据报考队伍类别,于9月21日至25日到招录点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各招录点初审后报送至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录办),省招录办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有关条件和程序详见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