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庆华消防站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人公告 为有效缓解我市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现状,提高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整体水平,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北安市庆华消防站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5名高素质人员,作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消防救援大队具体实施。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考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和公开录用名单制度,通过考试与考核,把符合条件、素质良好的人员招聘到庆华消防站,从事消防执勤灭火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岗位:消防员。 岗位职责: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上二休一),与消防指战员共同从事劳动、执勤、训练、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5名。 四、招聘范围 面向北安市公开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本人或直系血亲正在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 9、在原工作单位受过党纪政纪处理的。 (二)岗位条件 (1)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4-28周岁(1991年10月1日—1995年10月1日之间出生)。退役士兵或从事消防员工作2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持有B2驾驶证及以上且驾龄2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9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2)具有北安市户籍(父母一方或爱人为北安市户籍均可)。 (3)体型标准:要求身高在165cm以上;体型符合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他标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会驾驶机动车辆的持机动车驾驶证,复员退伍军人需持复员证,取得灭火救援等国家职业资格和相关职业资格人员需持所属证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版免冠蓝底照片3张,同时填写《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1)。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17时。 报名地点: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二楼中队部 资格审查小组成员:韩 辉、 阴慧勇、李炎基、郑金声、 曹 磊 联系电话:0456—6666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