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8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6号)》(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8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报名,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采取传真报名方式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体能测试。 报考吉林警察学院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进行体能测评。未参加体能测评或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1.体能测评时间:2018年6月23日上午8:30—11:00。 2.体能测评地点:吉林警察学院体育场(长春市净月区博硕路1399号); 3.体能测评合格标准如下: 4.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试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试,按照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2)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试的,视为体能测试不通过。 (3)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须在测试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试场地。 (6)参加体能测评时应穿着适宜的运动服、运动鞋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18年7月份,即到2018年7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