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招聘40人公告 现根据医院事业发展,医院拟招聘部分护理人员补充医院护理岗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聘人数 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下列人员: 护理人员:40人 以上人员均实行派遣制管理,具体事宜按照派遣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品行兼优。 2、综合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胜任工作。 3、原则上要求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4、高中起点的护理专业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5、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执业考试合格成绩书面证明及参加执业考试准考证)。 6、年龄要求: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考核、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笔试、考核、面试。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技能考核、面试,按总成绩进行排名录取。其中对总成绩分数相同者,首先按笔试成绩排名录取,如果笔试成绩分数相同者,按技能考核成绩排名录取。被录取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聘后待遇及管理 (一)聘后管理 本次招聘合格人员全部实施劳务派遣管理,由派遣公司与其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其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同岗位人员工资标准规定执行。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进行身高体重测量。身高不符合要求、体重指数≥30、体重指数≤14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须交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携带身份证、高中毕业证、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执业考试合格成绩书面证明及参加执业考试准考证)、护理专业职称证书。 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需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齐者,不予受理。 报名者对所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所提供的材料造假,不予录取。 (三)报名人员可现场填写报名表,也可网上打印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将打印填好的的报名表一并带来。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填写不实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26日、27日(其他时间不受理报名) 上午 08:30—11:30 下午 13:00—16:00 报名地点:农垦总局总医院人事劳资科(门诊楼五楼515室)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235号 咨询电话:0451-55197713(办公室) 点此下载: 医院人事劳资科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