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18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2019年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18年的,可视为2018年毕业生)。 八、纪律要求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考试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一)政策咨询电话。 有关招聘政策、招聘条件、招聘岗位、招聘单位等信息请咨询以下相对应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 (二)技术咨询电话。 0431—89995765(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期间专用)。 (三)仲裁监督及举报电话。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doc.doc 2018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8号).xlsx.xlsx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 注:本文来源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原标题“2018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