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1、面试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由方正县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并体检合格的,在方正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根据《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汇总上报市卫生健康委,由市卫生健康委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八、待遇与管理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方正县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专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方正县,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纳入编制管理。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九、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方正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rbfz.gov.cn)为本次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岗位信息,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联 系 方 式: 0451-57116059、 0451-57114013 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方正县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