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材料复印件纸张要求A4规格; (2)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网络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笔试、面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阅试卷,统一发布成绩。全部过程由纪检监察人员监督。 1.笔试 笔试为100分,卫生系统主要考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应用等专业知识。其它岗位主要考综合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从高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排序,报考事业单位各岗位工作人员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限为3个工作日。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为100分,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测试应考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与人沟通、逻辑思维判断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 按照笔试成绩乘以6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40%计算出总成绩,根据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呼中区人民医院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体检及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及考核合格人员,在呼中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合同期限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表现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合同)。呼中区为政企合一管理体制,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聘用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此次聘用人员设定最低服务期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调(借)离本岗位。聘期内合同内容与上级新政策不符的,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呼中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457-3436304 附件: 1、2019年呼中区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呼中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