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饶河县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4人公告 根据工作的需要,饶河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待遇 拟招录聘用制书记员4名(男、女各2名)。 获聘人员按规定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为1700元(含五险)。饶河县人民法院负责聘用制书记员的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三、岗位职责 承担案件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卷宗装订、裁判文书上网、卷宗扫描、送达等审判辅助及其他文字综合工作。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饶河县行政区划内户籍; 3、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非法律专业本科学历,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优先;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近亲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曾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以及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五、招录程序 采取发布公告、本人报名、资格审查、打字考试、笔试、政审、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饶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469-6131195。 3、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考试 1、打字考试:方式为听录音打字,时间为5分钟,每分钟正确率达到80个字以上。在达到此标准的人选中择优录取。 2、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测试内容为申论,考试时间2个小时,满分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