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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2020年度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公务员注意事项的说明 ...

查看: 2397 | 评论: 0 | 发布者: 极刻学 |来自: 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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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报考人员应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十四、网上申报填写注意事项

(一)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本人有效畅通的手机号。可填多个联系电话号码。

(二)学习经历:从小学填起,直至最高学历学位(含应届毕业生预计2020731日前取得的学历学位)。

(三)社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时间、单位名称及职务。待业也请一并注明。如所报考的职位要求具有某方面具体工作经历的,请备注栏中说明。相关工作经历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10月。

(四)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时间段填写到月,应完整、连续,避免出现空白时间段。

(五)家庭成员情况栏:填写父母、配偶及子女的基本信息,包括工作单位、职务等。家庭成员无业或待业的,请在工作单位栏填写常住地地址,子女为学生的,填写学校名称。

(六)职位对英语水平、计算机水平、船员适任证书、通过船员适任考试、户籍或生源所在地等有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相应栏中填写相关信息;如没有相应栏目,则在备注栏中填写。其中:英语证书如有成绩则填写具体等级及成绩,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者在备注栏注明船员适任证书的编号。如:“CET4测试450本人已持有无限航区一等二副船员适任证书,证书编号:xxxxxxxxx”本人已通过无限航区一等三管轮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等。

(七)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者,在所学专业栏填注:专业名称(第二学位)

(八)应届毕业生可在备注栏填写所学的主要专业课程名称及成绩。

(九)报考人员其他符合职位所要求的条件及其他特殊说明事项的,请在备注栏填写。

特别提醒:不按上述要求填写或填写不详实可能会造成报名被退回或资格审查不通过。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信息资料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说明的适用范围为报考上海、天津、辽宁、河北、山东、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黑龙江、深圳、连云港海事局。

十六、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职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以拨打职位表中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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