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网站自行打印)、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派遣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凡提供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在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后的其他环节出现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笔试成绩查询、面试人选资格确认、面试时间和地点等详情,请登陆绥滨县政府网站(www.suibin.gov.cn)查询。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其中职教中心校招聘专职教师以讲课的方式进行。 综合事业岗位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在与拟聘人数之比不高于5:1的情况下,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uibin.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试成绩确定 综合事业岗位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统招硕士研究生岗位总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根据面试成绩录取前5名,按所学专业分配到县直各事业单位。 五、考核及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及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都并列,则以笔试《行测》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进行。采取调阅人事档案、走访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学校、街道、派出所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关系。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皆为绥滨县事业编制内财政全额供养人员,对于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享受免费住房等待遇。 八、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反报名、笔试、面试工作纪律、弄虛作假等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考试。 九、注意事项 (一)报名期间,广大考生在选择岗位后,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延期集中报名系统拥堵错失报考或改报机会。 (二)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绥滨县政府网站、绥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通知及公告,笔试成绩、资格审査、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以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uibin.gov.cn)公告为准。考生没有及时查询,出现未能参加考试情况,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考生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或无法取得联系的,都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各岗位服务期均为三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脱产)、县外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禁止调转到其他外市、县。 附件下载: 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