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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招聘10人公告

查看: 1513 | 评论: 0 | 发布者: 极刻学 |来自: 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网上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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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省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要求,省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网络空间研究中心(黑龙江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主管部门: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主要职责任务: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科学技术研究,承担互联网舆情信息和网络安全态势监测、应急处置工作,承担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工作,承担信息化发展技术支撑工作,开展信息技术服务和保障工作,开展网络和信息安全测评工作,为全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提供战略支持、研究支持、人才支持和技术支持。

二、招聘岗位(10名)

网络舆情监测与研究岗位2个,网络传播研究岗位1个,文字综合岗位2个,信息化研究岗位1个,网络安全监测与测评岗位2个,科研管理岗位1个,信息技术项目开发与管理岗位1个。

另外,根据工作需要,省委网信办将从入围人员范围内聘用若干名编制外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3.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4.中共党员优先。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

有网信相关工作经历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处于处分期内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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