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不允许他人代替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按照相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考试 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5、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学校人事处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聘用与待遇 (一)被录用的硕士应聘人员为学校“人事代理”的合同聘用制职工,没有省事业单位编制身份。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考核兑现工资等福利待遇,并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哈尔滨市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学校代扣代缴。 (二)被录用的硕士应聘人员在受聘期间,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可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在符合上级政策的情况下,参照在编同等人员,享受其它相关待遇。 七、几点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公示期满1个月内不能按时转递个人档案,取消录用资格。 (二)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档案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082 联系人:王老师,韩老师 监督电话:(0451)88036015(校纪检监察处) 九、本公告由黑龙江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