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 采用商调档案审查、走访及座谈等方式,全面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 (五)审档 查档核实其身份、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业绩、奖惩等情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核查其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将档案中的相关资料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备查。 (六)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福利及待遇 凡引进的优秀人才,其人事关系纳入到正式事业编制,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10年以上工作合同,工作有成效,合同期限内享受以下特殊待遇: 1、引进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津贴;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津贴 2、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津贴。 3、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津贴. 4、引进“985工程”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高考均为一批次A段录取,不含定向、委托培养),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津贴;引进“211工程”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津贴. 5、引进黑龙江省内高等院校和七台河籍全日制统招本科二批次A段毕业生,直接落事业编制,不享受津贴待遇。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七台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电 话:0464-8669015 邮 箱:qthwjwrsk@163.com 点击下载>>> 2019年七台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期急需人才引进目录.xlsx 七台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