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5人公告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是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创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现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或登陆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主页,点击页面最下方“导航链接”选择政府部门网站,点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即可。 (二)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 http://www.hrbkjzy.org.cn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5.考生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1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所列专业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2020年及以后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 1.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应聘人员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填写完整(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 2.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本科及以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2)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3)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以及能反映本人业绩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 (4)在职人员需另外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推荐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要求: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 3.发送电子报名邮件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附件”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专业-应聘人员姓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专业岗位。 4.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结束后查看电子邮箱回复查询网上报名审核结果。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由本人持报名邮件附件中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三张2吋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片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同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确认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无需封皮。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 资格审核后,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