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二)筛选原则 报考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试用期体检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1:1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产生的空缺岗位,原则上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为期3天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月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专职人民调解员为2000元、公证员助理为1680元、窗口受理(电子商务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指导中心)和科学技术协会工作人员为198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需时刻关注大庆市萨尔图区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本次招聘由大庆市萨尔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9-6181296 附件: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