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行政服务中心招聘20人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需要,切实改进我县整体营商环境,更好的为全县人民做好服务,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为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业务辅助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聘用计划 共招聘20名业务辅助人员,岗位为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可靠、责任心强、有爱心、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自愿服务群众的我县户籍人员。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五官端正、心理健康、身体健康无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在0.8 以上。 (四)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及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报名 1、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早8:30时至11月6日晚17:00时。 3、报名地点: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一楼) 4、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持户口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认证报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照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会同县营商环境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100分,内容为综合知识及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100分,由参加笔试应聘人员按用人岗位1:2比例确定前40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测评面试人员的仪容仪表、思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计算。 (四)体检与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增加传染性疾病检测(传染性疾病检测为阳性不予聘用),两项标准执行。在完成考试人员中由高到低确定前20人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心理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完全相同则加试。 2、政审采取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查阅个人档案等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进行政审。政审的项目为:政治是否可靠,品行是否端正,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处罚、是否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是否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是否有失信记录等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