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在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编3人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我县乡镇干部队伍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从全县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乡镇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服务于我县的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且目前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聘期时间以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2019年8月31日。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 4.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符合考核招聘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可持本人近期1寸正面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6张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组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4日,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并公示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