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定拟聘人选 1.确定考察对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要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民主测评和谈话征求意见人数分别不得少于20人,形成考察材料。考察有异议的提交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定,情况属实的确实不适合进入招聘岗位工作的,取消其录取资格,不再增补。考察完毕后将考察材料及考察记录交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存档。 3.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公示及录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集贤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编制等有关手续,纳入县财政开支,原则上安排大学生村官所服务的乡镇事业编制。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半月内到单位报到,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的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须在乡镇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调动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 四、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栾伟江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赵建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闫照玉 县财政局局长 李 平 县人社局局长 李建华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赵明和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赵俊鹏 县委编办主任 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干部组组长王岽光同志担任。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69—4663218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