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12月13日9:00-16:00 1.应聘者本人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齐齐哈尔医学院图书行政楼一楼办公大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如应聘人员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回国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历、学位授予院校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等)。 3.应聘者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不完备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12月15日 地点:详见准考证(现场确认时发放) 面试时间、地点以现场资格确认时通知为准。 (六)考试办法 1.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应聘博士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及外语,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 专业知识(70分)+外语(30分)+政策性加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的第二日在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公示),若成绩出现并列或有博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 面试采取自命题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该岗位的博士研究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注: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者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五、体检 考试合格后,学院统一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院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