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15人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成立于1951年,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百所中西部高校之一,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高校。 学校设有25个学院(部),83个本科专业,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美术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世界史、物理学、生物学、地理学共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2个,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8个专业硕士学位培养类别。我校材料科学学科、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美术学和中国语言文学4个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学校有多名教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领军人才梯队。为继续建设和充实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拓宽人才来源渠道,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学校简介详见http://www.hrbn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专职辅导员。 (二)招聘名额:15人(其中辅导员A岗为男生公寓辅导员岗位:10人,要求为男性;辅导员B岗:5人,性别不限)。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中共党员。 (二)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具有我校学科专业设置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 (四)年龄不超过28 周岁(1992 年6月 3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全日制统招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2020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本、硕毕业学校均须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校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具体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社团联合会主席、学生会之外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书(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外,以上任职均不含副职)一年以上,有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七)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