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5.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特殊情况,根据岗位需求,经学校研究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进入考试程序。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rbnu.edu.cn/)相关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①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②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决定,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③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④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⑤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