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九三人民法院招聘1人公告 因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九三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书记员1人。 一、应聘人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二)户籍限农垦九三管理局局直地区;(三)年龄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四)全日制本科学历(法律专业优先);(五)打字速度80字/分钟;(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 书记员1人,用工性质为社会化合同制工人。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应聘者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近期证件寸照1张、学历证书扫描件发至13644665880@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日期:即日起至11月10日止。应聘者请提供农垦九三中心医院体检表一份,交到九三人民法院一楼大厅,注明政治部收。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四、招聘方式 (一)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采取听打形式,考试时间5分钟,要求正确率80字/分。 (二)综合知识测试:采取笔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性基本知识和基本常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合格者中按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人数不足1:3,按实际确定。 (三)面试:应聘人员进行综合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四)考核: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笔试、面试后进入考核环节,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书记员业务相关的实际工作能力,考核期为3个工作日。 五、政审 通过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笔试、面试、考核后进入政审阶段,政审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通过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1:1实际录取。 六、聘用 由九三人民法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进行劳动备案。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七、待遇 聘用上岗人员执行九三人民法院社会化用工人员岗位相关待遇,月工资为1600元,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养老金。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6-7893385(政治部 ) 联系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