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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招聘51人公告

查看: 1138 | 评论: 0 | 发布者: 极刻学 |来自: 黑龙江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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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黑龙江工程学院招聘51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ljit.edu.cn/)。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工作能力等条件。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博士研究生,或具有5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且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的硕士学位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其中: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 年6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具有硕士学位人员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按照《黑龙江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黑工程院人发〔2016〕5号)执行。

(二)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享受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待遇。具有博士学位受聘人员可每月享受博士津贴2000元,发放时间期限与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相同,其他待遇按《黑龙江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8日8:00时至2019年11月21日16:00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成果等材料的图片或扫描件做成压缩包,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gcrsc@163.com。(邮件标题和压缩包文件名均以“岗位编号+本人学科专业名称+姓名”命名)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hgcrsc@163.com)的自动回复为准。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所学专业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

(4)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查询审查结果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请应聘人员于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1月28日期间进行结果查询。

(三)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4日,9:00-16:00时。

2.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学综合楼10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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