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虎林市人民法院招聘驾驶员3人公告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合同制(编制外)驾驶员3名。 主要职责:公务车辆驾驶和管理;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清洁、车检等日常工作;执行安全责任制和操作过程,确保行车安全;负责做好行车记录,保管车辆证照和各种技术资料;院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报名条件 1、男性,年龄在25-35周岁之间(出生时间为1984年1月1日以后至1994年12月1日之前出生); 2、住所地虎林市内;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备c证以上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车辆实际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 5、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具有良好的品行,不酗酒、赌博,无其他不良嗜好;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6、身体健康; 7、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12日,每天上午8: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虎林市法院办公室508室。 联系电话:0467—5849507 3、报名要求:应聘者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驾驶经历证明(以上证明须提供复印件1份)、住所地证明、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报名时需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 4、开考原则: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否则视报名情况缩减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 5、资格审查:报名人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体检、考察与公示 1、面试: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按成绩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入围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考察:由工作人员到相关部门调取有关材料,对体检合格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4、公示:经面试、体检和考察程序,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聘用后待遇 1、试用期时间为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工资126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后工资1500元/月/人,其中,基本工资900元/月/人,绩效工资600元/月/人。 注:招聘公告请关注虎林法院外网: http://jxhl.hljcourt.gov.cn/ 虎林市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