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相关待遇 (一)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人员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专科学历人员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二)凡参加统一考试合格并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在聘用前和聘用期内,取得全科医生资格的,3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后,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六、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需关注呼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lan.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面试、体检和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1-57322738 纪检监督电话:0451-57330080 (四)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区卫健局将电话告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点击下载>>> 1:2019年呼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岗位计划表.xlsx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哈尔滨市呼兰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