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司法局招聘市本级公证辅助人员10人公告 受绥化市司法局委托,现为市本级公证部门招聘公证辅助人员1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公正辅助人员:具有绥化市北林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五年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有工商营业执照人员和有单位并正缴费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