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用及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录取人选,如在现场录取时,不予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可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补录或视具体情况而定。体检通过拟录用者名单在桦南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待遇及相关要求 录用人员上岗后,签定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需在聘任岗位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报考其他单位(服兵役除外)。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由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桦南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组织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延长试用期6个月,在延长试用期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不予录用。) 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桦南县2019年秋季高校现场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诚信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