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考试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5日(下午14:00—15:40),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报考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到现场确认点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的按实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现场确认点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现场确认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3.资格复核。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微型课10分钟,答辩5分钟,总分为10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答辩。面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告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县人社局、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6.签约。考试结束后,在各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如出现同分现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另行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六、聘用 (一)体检、考察 考察、体检具体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其中体检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响水县政府网进行公示。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所签订的意向性协议失效。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于2020年7月31日前寄送至响水县教育局档案室,8月5日至10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到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的,不予办理手续。 招聘人员的首聘服务期一律为5年(包括1年试用期)。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回避 应聘人员与应聘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校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教师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聚力创新推进创新型县份建设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研究生、“985、211”高校本科生给予每月每人1000元生活补助,补贴期限5年。 九、纪律监督 响水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68878011。 十、招聘工作咨询 响水县招聘教师相关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为: 县人社局事管科:0515-86878566; 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6781028、86781038。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响水县教育局 2019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