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1.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在七台河市公安局指定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微信公众号)。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按照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个人缴纳。 3.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空缺综合考虑成绩、职位匹配、专业需求、年龄结构、个人意愿等因素递补。 (六)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市公安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考生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政治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从未聘用人员中综合考虑成绩、职位匹配、专业需求、年龄结构、个人意愿等因素递补。递补体检和政审考察,直至额满为止。 (七)公示与聘用 1.经过笔试、体能、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七台河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为实习辅警(含试用期3个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本次招聘辅警成绩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岗位出现空缺,以作出递补决定的当日为时间节点,相应职位可综合考虑成绩、职位匹配、专业需求、年龄结构、个人意愿等因素递补。 四、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由市公安局确定专门机构和指定具体部门负责队伍建设、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留置看护辅警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并享受补助;不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时由指定部门安排开展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五、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的辅警薪酬标准包括工资、绩效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根据七台河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考生必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招聘工作由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本公告由七台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464-8297248。 七台河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