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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龙江县村级防疫人员招聘158人公告

查看: 1242 | 评论: 0 | 发布者: 极刻学 |来自: 龙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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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现面向社会招聘村级防疫人员,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加分两部分组成,总分值为100分。如一个工作岗位只有一人报名,可予以免试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分值按100分设定,折合成80分计入总分值。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相关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加分按照20分设定,直接计入总分值。

学历加分:大专学历加1分,本科学历加2分;

工龄加分:工作3年以上加2分,每增加5年加1分,满分为5分;

职称加分:助理级职称加1分,中级职称加2分,高级职称加3分;

资质加分:执业兽医师加5分。

业绩加分:获县级奖励一项加1分、市级奖励一项加3分、省级奖励一项加5分。每个年度多项奖励按最高层级计算。

应届或往届(两年内)毕业生直接加5分。

(三)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龙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村级签订聘用手续,经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培训后上岗。

1.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由行政村与受聘人员签订购买服务合同,试用期半年,合同期暂定3年(到60周岁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限签订)。受聘用人员的工作必须接受所在村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双重管理,实施绩效考核。聘用合同期满后,由所在村和乡镇畜牧兽医站根据合同期内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意见。

2.合同的续签与解除。合同的续签与解除,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和相关规定自行决定解聘或续聘;购买服务期间如有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违纪违法的,可直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取消其录取资格,递补人选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考核合格放弃录取的;

经公示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村级防疫人员的工资待遇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标准为1270元/人/月,实行绩效考核,年终一次性发放。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龙江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15045239992

附件:

龙江县村级防疫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xlsx

龙江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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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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