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到及上岗 1.2017年至2019年毕业生拟录用人员须于2019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凭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进行报到。符合录取条件的,在2019年底前办理入职。 2020年应届毕业生拟录用人员须于2020年7月15日前,凭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进行报到。符合录取条件的,在2020年8月办理入职。 2.拟录用人员报到时,若发现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等证件或者发现有关证件造假、学历及专业不符要求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2020年8月,安排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