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区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23人公告 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根据《关于启动黑龙江省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9〕51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的通知》(黑教学函〔2019〕55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招聘2019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哈尔滨市阿城区2019年黑龙江省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计划表》(附件2、附件3)。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7-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包含省内和省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身体条件。符合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取得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 6.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