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评价方法:实行量化打分方式。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拟聘岗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名单及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 九、体检 学院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分岗位、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十、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对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考核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分岗位、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院长办公会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哈尔滨金融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 邮编:150030 咨询电话:(0451)86143025 、83147108 刘老师、邱老师报名电子邮箱:hjygkzp@vip.126.com 监督电话:(0451)83147029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