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学能力测试(50分)。 ①确定应聘者考核顺序。抽取考核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考核时间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②教学能力测试。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教学能力测试考核项目、权重进行量化打分,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时间8-10分钟。考核结束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唱分,专家评委及组长在考生《面试考核表》中签字。 (3)专业素质测试(30分)。 教学能力测试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时间5分钟。内容:①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②专业理论知识。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专业素质测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唱分,考生、专家评委及组长在应聘《面试答辩考核汇总表》中签字。 3、核定总成绩 结束后,由专家评委组长负责将每位应聘者的三项成绩分别记入《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汇总表》,考生、专家评委、组长招聘工作组领导在该表上签字确认。 考核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报人社部门裁定。 (四)体检 对拟录用人选按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由教育局、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交体检医院;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 若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及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人选,如在现场录取时,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经本人或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补录或视具体情况而定,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报人社部门裁定。市人社局对拟录取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社局发放《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待遇 凡录取到我市任教的毕业生,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试用期一年,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进入财政统发,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经费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 点击下载: 佳木斯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