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北安教育系统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8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 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北安市决定面向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及哈尔滨师范大学为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北安市第一中学创建于1950年,1958年被评为全国红旗学校,1963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第一批省级重点中学, 2005年晋升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拥有现代化教学手段和管理体制,现有3个年级,36个教学班,2000名学生,176名教职工,在黑龙江北部地区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北安市第三中学成立于1965年,是一所黑河市示范性普通完全中学,学校坐落在北安市铁西区,在校生初中部249人,高中部1819人,教职工169人,学校环境优美,办学硬件齐全,学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一体两翼”特色鲜明,文化、艺术、体育、国际班全面开花。学校办学得到广大家长学生的认可,是当地学生向往的学校。 二、招聘计划 北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共招聘18人,其中北安市第一中学招聘15人,北安市第三中学招聘3人。具体职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哈尔滨师范大学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本科学历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1月25日至2001年11月24日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要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考,不能列为招聘对象: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邪教组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有问题,或受过处分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材料骗取考试资格,面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