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至12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需携带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近期3张1寸免冠照片,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人和广场路北) (二)资格审查。由人社局、纪委监委、公安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没有达到招考岗位要求的数量,将直接进入体检、考察;如超过招考岗位要求的数量,将进行笔试。 (三)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分)、初中语文(50分)、公安基础知识(30)。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在讷河政府网站另行通知。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四)体检 1、按笔试成绩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并列,中共党员、退役士兵、拉哈镇户籍人员依次优先。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3、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公安、人社、纪委监委参照人民警察政审要求组织进行。对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对拟聘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聘用管理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期为一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讷河市公安局 讷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9日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