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宝清县公安局特警队招聘110人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户籍所在地为宝清县的城镇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优先,含女退役士兵); (四)除具备正常履行特警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外,男身高在172厘米以上,女身高在165厘米以上,以统一组织体检的结果为准; (五)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身份证为1979年12月1日至2001年12月1日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特警: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二)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四)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五)其他不适合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拟招聘公安局男特警队员100人;公安局女特警队员10人。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地点:宝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民生大厦508室);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填写《公安特警岗位申请表》; 3.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6日; 4.报名所需材料: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一张,退伍证复印件一张,户ロ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张。 (二)资格初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就业服务中心联合组织实施。 (三)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组织实施。 (四)体检:由县公安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组织实施。 (五)政审考察:由县公安局和就业服务中心联合组织实施。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体能考核、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特警实行聘用制,试用期半年,期满合格后签订就业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一)报酬(含试用期) 2000元/月,不包括按规定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二)社会保险 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五、相关费用 免收报名费用。 六、纪律和监督 1、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6135028 咨询电话:6197803 宝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宝清县公安局 宝清县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