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录用审批 经体检、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桦川政府信息公众网和佳木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到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由县编委办理落编手续,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合同。 五、招聘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严肃处理;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及招聘方案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纠正,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有关事宜 1、本次招聘计划岗位所限专业是参照《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专业设置指导目录》制定,考生只能按所学专业选择可报岗位中的一个进行报名。 2、考生一经录用,需在我县服务五年(含试用期),服从县中心工作统一安排,服务期内不允许报考其他单位或调离我县(服兵役除外)。 3、报考人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或因个人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取得联系的、在总成绩公示后,不能如期提交本人人事档案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5、本次工作由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桦川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6、咨询电话: 0454-3823260 附件: 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