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7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2019年度黑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黑市人领发〔2019〕2号),决定在黑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共58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73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0年高校毕业生)。黑河市市直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黑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与配偶属两地生活的,其配偶可以报考)。黑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站岗位限黑河市行政区划内户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 3、具有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1月30日至2001年11月30日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1月30日后出生,含当日),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1月30日后出生,含当日);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在黑河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8、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19年度黑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考申请、照片上传、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2019年度黑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报名网址:2019年度黑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hljhh/01。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5日15:00期间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3)缴费确认。报名费每人45元,报考人员在2019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6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缴费,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视为报名程序结束。 2、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现场确认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加分人员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上 午:8:30-11:00。现场确认地址: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31号)。 项目生、退役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3年内笔试成绩加5分,评为优秀等次加7分的政策。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毕业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包含由我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招募派遣到省内外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人员。 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指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其中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期满后需回到原高等院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