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或红底证件照(大小不超过1M),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要达到3:1。建筑工程学院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专业教师岗位、信息工程学院专业教师岗位、思政教研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继续教育学院3D应用技术岗位、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岗位、信息中心岗位属紧缺人才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适当缩减比例。 (二)现场资格确认及缴费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19年12月22日早8:00—晚17:00。 2.现场资格确认地点:黑龙江职业学院清华楼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号。 3.现场确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2)研究生和本科的毕业证、学位证及高职毕业证、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岗位要求工作经历需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4)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6)满足学校招聘计划中所规定其他条件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无需封皮。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 4.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齐全或不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取消应聘资格。 5.缴费:招聘考试费收费标准依据省财政厅、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财综〔2017〕86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90元,面试每人50元。 (三)考试 根据不同岗位,考试采取笔试或机考和面试等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素质进行综合评定。 1.笔试、机考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机考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机考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职业学院官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应聘教师岗位人员的面试采用试讲方式,应聘辅导员、心理健康咨询教师、信息中心专业技术、计划财务处会计和出纳岗位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答辩、实操考核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或业务实践技能。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笔试或机考和面试成绩均可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总成绩由笔试或机考、面试两部分构成,其中笔试或机考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或机考成绩×60%+面试成绩×40%。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如出现总成绩并列,先按面试成绩排序,再按优先条件排序。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