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 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初试成绩高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即考试总成绩=初试(打字录入速率)+面试成绩;如未达到面试比例,按照拟进入面试人员数量面试,不作岗位缩减。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情关注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 初试、面试等成绩将在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示,不以电话和短信等形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高低,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初试(打字录入)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程序,如总成绩及初试(打字录入)均并列,将共同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由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如有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均按照该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员,考核由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若出现最后名次并列2人及以上,同时参加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优劣,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疑义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五、福利待遇 由省财政统一拨款,缴纳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扣费后1500元/月,后续工资涨幅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及财政情况执行。 六、其他要求 1、参加招聘考试人员在整个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时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畅影响招聘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监督与咨询 监督、咨询电话:0464-8269768 附件: 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