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食品工业强县建设步伐,根据《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2021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规划》,结合部分事业单位的实际需求,拟面向社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0名左右,其中县直事业单位所需的专业人才50名左右,县直医疗卫生机构所需的专业人才20名左右,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发布公告,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其他30名专业人才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另行组织实施。现就县直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和专业 2019年计划引进县直事业单位所需的专业人才50名左右,县直医疗卫生机构所需的专业人才20名左右,引进专业具体详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表1)。 二、引进资格条件 (一)县直事业单位引进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二批次录取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驻庆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户籍(含本县籍考生和现本县籍居民)应往届毕业生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条件 (1)引进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引进在外地工作的具备专业资质的、有特定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引进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及资格要求:①中医临床、中西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中药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以上专业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临床医学,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三)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服从县委、县政府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4.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院校毕业生或其他特殊人才的引进事宜,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公务员辞退未满五年人员; 5.引进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人员; 6.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进入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相关待遇 1.引进人才落实事业编制,执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 2.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 3.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满一年以后,解决配偶户口随迁,对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同类型单位予以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