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能力测评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进入面试人选应在指定日期内,到县委组织部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提交材料为:报名受理阶段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原件(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可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如报到证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报到证上指定报到部门的公章)。 3.能力测评总成绩计算。能力测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本次人才引进不实行政策性加分。 (四)体检。引进岗位体检人选,根据能力测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参加体检人数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考生能力测评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 (五)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现实表现认定、实地走访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工作能力等,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查。组织考察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有违法违纪行为、档案信息存疑或造假等情况,取消引进资格。 (六)社会公示。人才引进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七)办理录用手续。经社会公示无异议的,签订《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才引进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合理安排工作单位及岗位。引进人才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限定最低服务期五年,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调离所在单位。 五、有关说明 1.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报考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经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后即视为同意遵守本次人才引进的相关要求。 2.报考人员需经常关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政府网站(http://www.drbt.gov.cn/)发布的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随时取消引进资格,触犯相关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能力测评、体检、组织考察、社会公示等环节出现不符合引进人才要求的报考人员,因取消引进资格而产生的空缺,均不进行递补。 5.本次人才引进的数量、专业、待遇等,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进行适当调整。 6.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本公告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3410041。 附件: 中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