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外语等级证书及其他所需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8)《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原件1份; (9)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聘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并签订材料真实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现场确认核查后,证书、成果材料、证明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东北石油大学网站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1)应聘博士岗位的人员只进行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2)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与答辩、实践操作、学术科研成果测评等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具体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评委中超过三分之二(含)的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3)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学术成果高者优先。 六、体检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东北石油大学主页(http://www.nepu.edu.cn)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九、享受待遇 被录用在教师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将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十、几点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本人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二)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及个人人事档案,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三)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四)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形成空额的,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录用。 (六)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不得应聘。 (七)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达到A类及以上入选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或在国外高水平大学取得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或报名硕士及以上要求的教师岗位(含实验教师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优先来校考察面试,学校优先录取。 (九)为了为优秀青年人才来黑龙江干事创业创造便利,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优秀青年博士的实际需要,择机为其安排试讲等环节考核。学校人事处可随时为优秀青年博士办理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等环节工作。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电子邮件:rcjlzx333@126.com 十二、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0459-6503273 本公告由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2东北石油大学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学科专业目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