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考核 1、考试: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用。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考核为演讲和专业知识问答,考核占总成绩的40%。 2、考试实行加分制,计入折算后的总成绩,具体加分项目如下: (1)建三江地区户籍加4分(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2)复转军人加2 分(需提交军人转业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中共党员加2分(需提交所在支部相关证明材料); (4)临床岗位有执业医师证加5分、规培证加5分; (5)影像技师岗位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加4分; 以上加分项由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卷面成绩折算成60%为笔试成绩。笔试时间:2020年01月08日(星期三)上午8:00-10:00(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和加分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演讲(要求脱稿)及专业答题形式进行(静配中心护士面试不设专业问答环节),满分为40分。面试时间:2020年01月08日下午(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项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 (四)体检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根据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如有入围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三江人民医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人员,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并将补录情况公示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 由纪检委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五、录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合同制岗位参照事业单位合同制岗位管理,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工资参照事业合同制岗位试用期工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建三江人民医院组织所在科室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正式聘用。聘用后签订企业劳动合同,参照企业标准交纳五险一金。工资参照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工资标准及人民医院分配方案执行。 2、社会化用工人员按照管局社会化用工岗位标准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管局规定社会化用工岗位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由建三江人民医院组织所在科室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为静配中心护士岗位的人员,为保证岗位的稳定性,要签定岗位最低服务期限。所有社会化用工人员由单位负责缴纳单位应负担五险部分,个人部分自负;工资按管局规定社会化用工岗位工资及建三江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本公告由建三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建三江人民医院 2019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