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兴隆人民法院招聘司法文员5人 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全省法院聘用人员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红兴隆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文员(诉讼服务人员、司法公开普法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名额 司法文员5名,其中诉讼服务人员4名,男性1名,女性3名;普法宣传员1名,性别不限。 四、招聘条件 (一)诉讼服务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计算机、办公自动化、中文、文秘等专业者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历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具有人民法院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4.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办文;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6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 (二)司法公开普法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具有一定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心里素质及应变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残疾。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在校期间或从业期间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党政处分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诉讼服务中心文员、普法宣传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机打测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红兴隆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工作。应聘人员填报《红兴隆人民法院招聘司法文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第一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色照片2张(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材料),于2019年12月 30日至 2020年1月5日到红兴隆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联系电话:0469-5860658、0469-5860517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1月6日。 由红兴隆人民法院政治部初审后呈请院党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