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99人公告 为深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及牡丹江“市长进校园”活动安排,经宁安市委、市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岗位专业等情况详见附件1《宁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计划表》,专业设置参考《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设置指导目录》。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含)周岁以下。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时限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5.报名所使用的所有证件需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取得;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开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7.申请笔试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执行。现场报名结束后,需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现场审核,加分政策有关时限以发布公告日期为准,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试用期内及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回避制度 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dj.gov.cn/)、牡丹江人才工作网站(http://www.mdjrcgz.gov.cn/)和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ing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2020年2月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室(宁安市宁古塔大道14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宁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两份,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取得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加分政策的提供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版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张;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交方为有效。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一并进行,由宁安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用人单位初审、组织人社部门复核。在资格审查出现异议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确认,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再次进行资格确认。 5.岗位调剂 通过资格审查的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报招聘方案审核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每名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经原招聘方案审核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由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牡丹江人才工作网站、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6.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室(宁安市宁古塔大道14号)领取准考证,同时缴纳考试费用90元,未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