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聘55人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黑龙江省畅通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黑组发〔2015〕7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直属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详见学院主页(http://www.hljswkj.org.cn)。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含)周岁以下。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高层次(副高职以上)人才年龄放宽到45(含)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 (五)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六)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七)紧缺人才岗位专业、学历条件、年龄适当放宽,详见招聘计划。 (八)应聘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九)应聘人员须满足招聘计划中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期未满及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