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结束后,若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确认的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名情况将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适时公布,请考生合理选择报考岗位。具体事宜见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或电话通知。 3.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以下情况可以通过资格确认:一是考生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二是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名称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专业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 4.准考证领取时间见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5.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推荐证明,若现场资格审核时,不能提供单位推荐证明的,需本人作出承诺,后果自负。 6.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通知》方式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并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7.政策咨询电话:0451-86636794 (三)资格确认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报名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公布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须持本人报名邮件中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 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规则。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面试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专业实际运用能力、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4.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均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面试后,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二)体检 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